为提高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决策审批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管理水平,提高议事工作效率,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担当、勇于负责的工作作风,根据《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章程》制定分级审批范围。
一、秘书长审批事项
(一)审批预算内1万元(不含)以下的采购、捐赠和日常报销事项;
(二)审批其他事项:
1.审批秘书处对接中国科技馆所属相关部门的往来文件;
2.审批秘书处对接其他组织机构下设部门层面的往来文件。
二、副理事长审批事项
(一)审批预算内1万元(含)以上的采购、合同、捐赠、投资和日常报销事项;
(二)审批其他事项:
审批基金会除必须由法人代表签批的,上报各级单位和部门的文件;
三、理事长审批事项
(一)审批预算外的采购、合同、捐赠、投资和等报销事项,提出“报理事会备案”的签批意见。
(二)审批其他事项:
1.审批基金会必须由法人代表签批的文件;
2.决定基金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及其他需要理事长审批的事项。
(三)决定基金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。
四、附则
(一)理事长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授权副理事长进行相关事宜的处置;
(二)本办法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;
(三)本办法自2021年7月13日起施行。